職能邊界聲明
01 / 機構性質
香港反洗錢聯盟是依據香港《社團條例》註冊的非營利社團,推動規則研究、專業交流、協調與轉介。
02 / 職能與責任
聯盟開展標準研究、專業交流、協調與轉介;不行使執法或監管職能。技術合同由獨立運營方承接;當地調查、法律與追索服務由委託方與適格機構直接簽約。聯盟不作為服務合同當事人。
03 / 專業參考
標準、評分參考與專業協調不構成法律意見,不替代有權機關的決定,也不構成對服務結果的擔保。
香港反洗錢聯盟 · 社團註冊編號 REF.CP/LIC/SO/19/66588